3月29日,碧江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熊放鸣出席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树生、代金堂、杨鸿雁、张骊、徐景华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罗继平,区监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两会精神;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贵州省消防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视察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松材线虫病疫病防治情况报告、区人民政府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碧江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对就业稳岗计划落实情况开展工作评议的决定,对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3个重点承办单位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开展工作评议的决定,对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林业局、区城管局主要负责人开展履职评议的决定。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学思践悟中把牢政治方向,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毫不动摇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准确理解、深刻把握新质生产力的丰富内涵、基本特征和实践要求,围绕新型功能材料、生态食品、健康医药等主导产业,深入调研、有力监督。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注重系统治理,标本兼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碧江实践的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目标,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新时代孝道文化,创新工作方式和载体,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奋斗的良好局面。要紧扣区委中心工作大局,聚焦国有资产管理开展监督;积极推进《贵州省消防条例》贯彻落实,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持续深化“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切实在推动碧江高质量发展中贯彻区委意图、体现人民意志、彰显民主力量。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宣誓。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直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不是委员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部分专委会委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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