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碧江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熊放鸣出席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树生、杨鸿雁、代鹏、张骊、徐景华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陈建华,区人民法院院长毛明生、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敏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碧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会议强调,规范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设置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就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作出的重大改革。要充分认识设立有关工作机构的重大意义,更加坚定自觉地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碧江新篇章作出人大贡献。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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