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建立“人大+”联动监督工作机制,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进一步凝聚监督合力,延伸监督触角,拓宽监督范围,助力县域经济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人大+巡察”联动监督。制定出台了《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机关与巡察机构协作配合工作方案》,收集整理汇总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以及在调查研究、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相关单位、部门办理代表建议议案等情况及时向巡察组提供,促进人大监督与巡察监督深度融合,构建形成高效能监督合力。
二是“人大+检察”联动监督。围绕“玉屏箫笛”“玉屏油茶”“玉屏黄桃”“郭家湾贡米”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建立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共享、衔接转化、联合监督、双向监督的工作机制,推动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同向发力,共同保护县域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同时,为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支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决定》,被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民检察院刊发交流。《擦亮“玉屏茶油”金字招牌—贵州玉屏:“人大+检察”共护特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在贵州检察日报头版刊发交流。
三是“人大+审计”联动监督。制定出台了《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监督办法》,明确界定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要求、整改时限、报告责任、满意度表决、向社会公开等内容。《办法》出台后,在县域内对相关单位和部门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清单75方面132问题,并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
通过联合监督,切实增强了监督的严肃性和时效性,助推了监督提质增效,实现了“1+1>2”的监督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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