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强对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5月14日至1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艳阳率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和市直有关部门,深入石阡县、思南县、德江县、沿河自治县、松桃自治县等地,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走访德江县民宗委非遗陈列馆
执法检查组实地走访各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民间民俗展示馆,以及土家山歌、摆手舞、傩戏、茶灯、松桃苗绣、松桃银饰及苗族“巴狄雄”等国家、省、市、县非物质文化传承场所和传承基地,与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促膝交谈,并分别在各县召开了座谈会,听取各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汇报。
执法检查组走访沿河自治县沙子街道非遗传承基地
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各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所做的努力与取得的成效,并指出,各县要全面普查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情况,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加强对实物、资料、图片、影像的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要制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规划,建立完善的抢救性保护工作机制;要依法将保护传承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本地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经费,不断提升非遗保护工作水平;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对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扶持;要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多措并举,采取与商贸、旅游、对外交流相结合的方式保护和传承代表性项目,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市场化和社会化;要加大对一法一条例宣传贯彻落实的力度,利用传统和新兴媒体进一步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活起来。
执法检查组在松桃自治县召开座谈会听取“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武少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铜仁学院、各有关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参加或陪同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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