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世武,男,仡佬族,1986年7月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铜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科长、一级主任科员。2015年4月调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从事地方立法工作,他是铜仁市第一批“立法人”,亲历了铜仁市地方立法“从无到有”的发展过程。作为一名地方立法工作者,他始终本着“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在立法工作岗位上辛勤耕耘、探索创新、精益求精,从一名新手成长为立法的“行家里手”,为推进法治铜仁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先后两次被中共铜仁市直机关工委授予“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他是地方立法的“耕耘者”
从事地方立法工作十余年来,他始终以“为民立法”为初心,以“良法善治”为追求,扑下身子一门心思倾注地方立法事业。《铜仁市锦江流域保护条例》《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铜仁市农村饮用水管理条例》《铜仁市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铜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这一件件法规的出台,背后都有他忙碌的身影。他像一位勤恳的“立法农夫”,在法治的田野上精耕细作,用专业与坚守诠释新时代立法工作者的使命担当。
他参与承办制定14件法规、修改2件法规的立法调研、起草修改、座谈论证、审议报批等工作,负责起草调研报告、审议结果和修改情况报告、重要问题请示、报批报告、经验交流材料等130余份,依法备案审查市政府规章3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102件、两院”规范性文件6件,督促纠正“问题文件”7件。无论是立法还是备案审查工作,他都冲锋在前,主动承担大量具体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文稿起草、专题研究、备案审查任务。他经常加班加点,但却毫无怨言,他说:“立法工作标准高、任务重、时间紧,加班加点确实辛苦,而且苦中无名、苦中无利,没有一点奉献精神,做不到甘当苦力,是做不好立法工作的。”
他是精细立法的“工匠者”
一个立法项目从调研起草到初次审议再到通过,一般要一年半左右。作为法规草案的主要执笔人,他不追求立法的数量与速度,而是以“百稿磨一条”的执拗雕琢法规条款。他勤于学习、深入钻研,广泛涉猎相关专业知识,每部法规都要研读上百万字的文字背景资料,从这些资料中提取精华、寻找方向,迅速摸清相关情况,对立法的难点和关键点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招。如在制定《铜仁市锦江干流大江沿岸建设管理条例》过程中,针对水电站蓄水发电影响下游生态流量问题,他查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资料就有1尺多高,与同事多次到3座水电站详细了解生态流量泄放情况,反复听取电站负责人和当地群众的意见,经过深入研究、充分论证,最终找到泄放生态流量的平衡点,为在条例中规定“不得低于近五年平均流量的20%泄放生态流量”的合法性、合理性提供了法理基础。
他敢于摸索立法的“空白”和“盲点”,在创制性立法上勇于尝试、积极作为,着力在制度设计进行创新,力求法规务实管用。如在梵净山保护立法过程中,他与立法专班人员创制性地提出分区保护的思路,将梵净山世界自然遗产范围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对梵净山内规划建设、资源环境保护、利用管理等进行规范,为梵净山保护量身定制保护措施。又如在锦江流域保护立法过程中,他与领导同事们借鉴公路设置建筑控制区的思路,创设了河岸保护区制度,科学设置了具有“铜仁特色”的五禁条款,河岸保护区在全国已有河流保护地方立法中属首创。在同事们的眼里:“世武有着扎实的法律功底,对法规草案里面很多问题的解决思路和制度设计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经常能够提出可行的立法建议和措施。”
他是为民立法的“践行者”
民之所盼,法之所向。他始终把为民立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诚倾听人民群众立法需求,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把人民呼声刻进法条。如在《铜仁市锦江流域保护条例》立法过程中,针对老百姓普遍反映水源热泵系统破坏河流水生态环境问题,他与同事们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与相关部门反复沟通,通过多次专题调研、科学论证,提出锦江流域中心城区禁止建设水源热泵系统的建议得到采纳。条例施行后,中心城区没有新建水源热泵系统,已建水源热泵系统取排水设施全部拆除,赢得了社会普遍好评。他坦言:“看到所设计的制度能够落地,这是做立法工作最有成就感的时刻。”
坚持为民立法不仅需要有激情,还需要有攻坚克难的决心和勇气,而他就是那个敢啃硬骨头的人。如在《铜仁市农村饮用水管理条例》立法过程中,针对农村饮用水安全无保障问题,他大胆提出“对每处饮用水工程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水质检测”的建议,当时同事们认为没有必要每个点都检测,进行抽检即可。面对大家的不同意见,他并没有气馁,而是查找大量资料来印证,多次向专业人员请教,请领导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最终形成每处饮用水工程每年开展一次常规水质检测的一致意见,在法规中创设了水质监(检)测制度。看到条例施行后水质监(检)测制度得到落实,村民喝上“安全水、放心水、健康水”,他感叹说:“有时候多数人意见并不一定是正确的,我们认准的理就要坚持到底。”
他善于从群众“原汁原味”的建议中汲取智慧、找准问题,努力使每一项制度设计都能够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如在《铜仁市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立法过程中,针对群众反映电动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突出、通行秩序混乱、交通事故频发等问题,他与领导同事们在开展大量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消化存量、调控增量”的理念,将合标和不合标电动摩托车全部纳入管理,对电动摩托车销售、登记、通行、停放管理作出规定,探索创设了不合标电动摩托车备案登记和3年过渡期管理制度,使法规成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守护伞”。
他是法工委的“智多星”,对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自己的思考和见解,在讨论中大家都会问世武是什么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一位领导曾说道:“一个问题如果世武同志没表态或者有疑问,我就感觉不够踏实”。这句话虽然有夸张的成分,但这是对他工作能力的高度评价。
他是立法故事的“讲述者”
他坚持“边立法、边宣传、边普法”理念,在办好法规的同时,主动谋划立法宣传,紧跟立法进程撰稿,全力讲好立法故事。如在梵净山保护条例、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立法过程中,启动立法便着手开展宣传,形成立法与宣传同步谋划、相互促进、深度融合。
每件法规通过后,他都积极参与宣传工作,通过撰写新闻宣传稿、接受媒体采访、开展法规宣讲、制作一图解读、编写法规释义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解读、阐释立法目的和法规内容。如在宣传《铜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时,考虑物业管理是老百姓关注的“身边事”“挂心事”,为了让法规走进千家万户,他与领导同事们探索“四个一”宣传机制(即一本法规、一个方案、一个讲稿PPT、一支宣讲队),深入各区县、市直有关单位、街道社区开展宣讲,推动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成为立法宣传新方式的一次有益探索。
他勤于总结思考,在每件法规出台后,结合自己在立法实践中的所思所悟,深度挖掘法规的特色亮点,认真撰写立法经验总结、理论研究文章,其撰写的《浅谈如何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地方立法----铜仁市锦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的实践与探索》获全市生态文明法治论坛征文一等奖,《地方立法引领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与思考----以<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立法实践与探索为例》获市委依法治市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进法治铜仁建设”征文一等奖。这10年来,他撰写的立法宣传稿件有50余条在贵州法治报、人大论坛、铜仁日报等媒体上刊发,取得了良好法治宣传效果。
法者,治之端也。有良法始得善治,他秉承着对法治的信仰,在立法工作岗位上以匠心守初心、用法治护民生,一字一句、一笔一划雕琢铜仁地方立法的美丽画卷,在法治铜仁建设中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彰显新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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