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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市人大工作精准精细立良法,质量、经验获认可
更新时间:2019/01/22   来源:    关注人数:8215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精准精细立良法,法规质量和工作经验得到了广泛认可。

      良法推动发展保障善治。常委会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发扬工匠精神,开展精细化立法,探索了一些新做法,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认可,在全省人大立法工作会议上作为唯一的市州进行了经验交流。

      立法质量坚持精益求精。紧扣梵净山申遗和创建5A的大形势,坚持自主起草,集中力量开展梵净山保护立法,以“严谨、精致、专业”的态度追求立法质量,在法规起草和审议过程中多形式召开100余次会议听取意见,对法规草案字斟句酌进行推敲,集中讨论修改60余次。《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市委专门召开实施动员大会,体现了依法保护梵净山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在农村饮用水管理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全程主导,提前介入法规调研、起草工作,法规草案已提交常委会第一次审议。为培养立法队伍,保证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还采取“人大主导+部门配合+第三方起草”的模式,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法规起草工作正有序推进。

      法规内容力求务实管用。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立法要求,精心设计法规内容,从严明确法律责任,确保制定的法规既体现铜仁特色,又解决实际问题。在梵净山保护立法过程中,鉴于梵净山保护范围内涉及世界自然遗产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为避免多重管理和推诿塞责现象,创制性地对梵净山实行分区保护,将梵净山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并根据相关上位法规定科学设置了禁止条款和限制性规定,对已有功能区进行提级保护,既与上位法规定保持一致,又在关键处严于上位法,为梵净山永续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制支撑。

      立法过程始终广开言路。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在梵净山保护条例起草过程中,坚持“沉下去”问计于民,先后深入基层和实地调研20多次,召开立法协商和论证会议30余次,收到意见建议1000余条,努力使制定的法规充分凝聚共识、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坚持“走出去”借智借力,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请示汇报、寻求指导,组织起草组外出学习考察,启发思路,学习经验。坚持“请进来”把脉问诊,先后邀请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长沙和苏州等市人大立法专家到铜仁调研指导,帮助破解立法难题。与此同时,我们依托铜仁学院成立立法研究基地,充实立法咨询专家库,立法专家的智囊作用得到较好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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