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贵阳组织召开《铜仁市农村饮用水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论证会,对《条例(草案)》的合法性、可行性进行论证。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麻晓芳主持会议,省人大环资委、农业农村委、省直有关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光奎参加论证会。
论证会现场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对《条例(草案)》的立法工作及重点解决问题进行了说明,随后水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12个省直部门对《条例(草案)》围绕篇章结构、文字表述、合法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讨论,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
会议认为,铜仁市就农村饮用水管理进行立法,既能解决农村饮用水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又符合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际,具有前瞻性,走在全省前列。《条例(草案)》体系基本完备,要更加准确把握中央和上位法精神,把《条例》修改好、完善好,使《条例》成为善治之良法,得到群众的支持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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