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通过《铜仁市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共29条,对电动摩托车销售、登记、通行、停放等管理活动作出具体规定,设置了具有铜仁特色、可操作、可执行的管理措施。

该条例的主要特点有: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明确电动摩托车的范围,将合标电动摩托车和不合标电动摩托车全部纳入管理范畴,用法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实行登记管理,对合标车实行注册登记,对不合标车实行备案登记,用登记来倒逼销售源头,使在我市销售的电动摩托车全部为合标车;对不合标电动摩托车实行3年过渡期管理,减少社会矛盾,以担当作为换取规范的交通秩序。三是设置便民管理措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为备案登记电动摩托车所有人免费提供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免费发放通行标识,并设置便民登记点,减轻备案登记申请人负担。四是规范电动摩托车通行秩序,条例对电动摩托车驾驶人应当遵守的规则从正面予以引导,从反面做出禁止性规定,要求电动摩托车驾驶人按照靠最右侧车道右侧行驶、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超速行驶等规则通行,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
条例施行后,对规范全市电动摩托车管理及道路通行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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