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铜仁市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工作推进会在铜仁人民会堂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光奎出席并讲话。

《铜仁市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实施工作推进会召开
熊光奎指出,铜仁是在设区市中专门针对电动摩托车率先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市。《条例》以将合标和不合标电动摩托车全部纳入管理为切入点,以规范通行秩序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凸显了铜仁特色,是我市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直面矛盾,探索管理,为民立法的具体体现。

熊光奎强调,法律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各级各部门在实施《条例》的过程中,需要注意把握好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宣传上要广覆盖。良法善治的前提是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宣传,让广大相对人知晓和理解法规内容,从而真正支持并遵守《条例》。为了《条例》好操作、可执行、通俗易懂,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具体的配套实施办法,市人大常委会编写了相关问题解答、制作了一图解读,并将安排起草专班成员赴各区县开展宣讲。各级各部门和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动脑筋,做好宣传策划,将“四个一”(即一部《条例》、一个《办法》、一本《问答》、一图解读)充分宣传到位。二是备案登记要抓住关键节点。要清醒地认识到,电动摩托车备案登记的法定期限仅六个月,截止今年12月31日。电动摩托车所有人未在期限内及时登记的,不予登记,不得上道路行驶;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超出期限仍进行登记的,属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违法行为。要算好登记的时间账。各区县公安交管部门应根据登记期限和大致车辆数量,倒排工期,预测到每天的登记工作量,提前做好工作安排。要结合实际需要,充分考虑备案登记便民服务点在乡镇(街道)、社区等地的设置和数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要做好便民服务点的相关准备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备案登记,准备好统一的承诺书文本、培训内容、临时通行标识,并配齐办理需要的设施设备等,确保备案登记快捷高效。同时,各在铜保险机构也要跟进宣传,鼓励备案登记电动摩托车所有人购买商业保险,以分担事故发生后的风险责任,减少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抓紧落实好有关工作。市人民政府负责投入建成电动摩托车管控系统,用于备案登记和违法处理等信息的管理;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投入定制本区县临时通行标识,以及今年年底前完成道路标志标线设置、施划工作。四是有关部门要履行好相应职责。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在城市车行道外市政公共区域停车点的划定及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电动摩托车非法营运、维修企业非法拼装改装等的监督管理;工信部门负责做好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合格产品目录的宣传;快递、环卫等部门需要做好专用电动三轮车加装规定的宣传和引导工作。五是公安交管部门要切实担起主管责任。全市公安交管部门是电动摩托车的主管部门,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尽快为群众办理好登记;要安排专人检查并按月报送工作进度,推动工作有序开展;要体现教育引导为主的管理理念,文明友善开展执法。一如既往地担当作为,辛勤奉献,为老百姓提供优质服务,尽快把我市电动摩托车管理秩序规范好,切实把这件为民利民的好事办好。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潘攀主持会议并作具体工作部署。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就《条例》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市公安交管局负责人对《铜仁市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作了制定说明。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市政府办、市直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区县人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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