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7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闭幕后,接着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香港文汇报记者问: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被双规了,他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今后会有怎样的变化?
这里涉及这样的问题:人大代表资格是怎么回事?60多年来,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制度经历了怎样的变化?
从一般道理上讲,代表(外国多称为“议员”)依法选出后,其代表资格应即告有效。在我国,代表选出后,具有了代表身份,但还需要经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并经人大或人大常委会确认其的代表资格并公告。在人大换届时,新一届人大代表当选后马上可以参加为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做准备的调研、视察等活动,但要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行使权利,比如,参加审议、投票、提出建议,必须是在其代表资格确认之后。过去,有媒体不清楚代表“职务”和代表“资格”的区别,常把罢免代表“职务”说成罢免代表“资格”。就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曾专门向各省级人大常委会发函,明确代表当选后、资格审查确认前如何规范报道问题。
代表资格审查审什么?上世纪八十年代,地方人大针对这方面问题多次提出法律询问。如有的询问:发现代表有违法乱纪行为,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可否不经原选区同意而取消其代表资格;有的询问:有代表严重违背计划生育政策,可否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宣布不承认其代表资格。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答复,代表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代表选举中各个环节是否符合选举法的规定。如果发现代表有违法乱纪行为不适合当代表,可由原选区或原选举单位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予以罢免。1986年12月,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兼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的王汉斌就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问题答新华社记者问时指出:“代表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选举中各个环节是否符合选举法的规定。例如,代表候选人名额是否符合法定的差额比例;选民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是否都列入了初步候选人名单进行酝酿协商;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是否按照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是否有未经依法提名的人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一个选区选出的代表是否超过了规定的应选代表名额;当选代表是否获得法定票数;是否由得票较多的当选,等等。”由此可见,代表资格审查,审查的是代表当选的合法性。
审查代表资格,要不要审查当选代表够不够代表条件?根据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当选代表的条件有三个:年满18周岁,具有中国国籍,选举时未被剥夺政治权利。一般地说,审查代表资格,应当是依照法律规定,从实质和程序两方面对当选代表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代表当选合法性的实质审查,就是审查当选代表是否符合上面讲到的三个条件。代表当选合法性的程序审查,就是审查当选代表是否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由于在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提出环节已经对实质合法性的三个条件进行了审查,代表资格审查应主要是对代表当选程序合法性进行审查。这样我们可以说,审查的不是够不够条件,而是当选合法不合法。
1988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人民解放军选出的2975名(应选2978名)七届全国人大代表的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有2970名代表的选举符合法律规定,代表资格有效;宁夏人大在选举全国人大代表中有5名候选人得票数不足法定票数,当选无效。这5人之所以得票数不足法定票数,是因为宁夏人大把选举法适用于直接选举的规定适用于间接选举,认为得票不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即可当选。
过去,代表当选后,届中变动不多,代表资格审查的主要工作是集中对选举产生的新一届代表的资格进行审查。这些年来,审查补选代表的资格、代表资格终止等工作多了起来。据统计,十一届全国人大共补选代表40名,有59名代表的资格终止,在这59人中,21人因去世代表资格自然终止,18人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罢免,20人自己辞职。
阅读延展:代表资格审查的程序
根据选举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代表资格审查的主要程序为:
(1)各选区或选举单位选举结束后,将本选区或选举单位选举代表的有关情况的报告和相关材料,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2)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在每届人大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前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审查结果报告,提出确认或不确认代表资格的建议。
(3)人大常委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确定代表资格是否有效。
(4)在每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前公布代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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