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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立法守护铜仁绿水青山
——2020年铜仁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综述
更新时间:2021/02/28   来源:梵净云天    关注人数:641

法是治国理政之本,立法是追梦强国之基。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及省委决策部署,结合铜仁地方实际,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地方立法机制,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以良法促发展、强治理。


立法引领,筑牢治理基石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领导,突出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地位,聚焦党委最关注、群众最关心、发展最紧迫的问题,及时把市委提出的重点领域立法项目优先列入立法计划,在立法过程中铸成色、显特色,开展精细化立法,制定出台了《铜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适时审议了电动摩托车管理、古城保护、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3件法规,以高质量立法筑牢地方治理制度基石。

匠心铸造,保证立法质量

做好立法工作,工匠精神、精益求精的态度不可或缺。2020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法为本、立法为民,以专班起草、专题调研、专家助力等方式,多举措完善法规起草机制,对起草法规认真推敲、字斟句酌、反复论证,确保法规(案)质量。

在电动摩托管理、古城保护等立法项目中推行专班起草,实行“一个法规、一个专班、一抓到底”工作机制,以人大相关委室为主体组建起草专班,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既避免了部门立法利益化问题,又保障了法规质量。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电动摩托车管理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多次进行专题调研,依托立法研究基地、基层立法联系点等资源,聚焦重点难点问题,采取法规起草前综合调研和审议中专项调研的方式,分别开展了30多轮次立法题调,为高质量立法奠定了坚实基础。

推行专家助力,充分发挥人大立法咨询专家作用,积极凝聚各领域专家学者智慧,组织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参与立法调研、讨论、论证和审议等工作,对每部法规起草集中“过条文”50次以上,确保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守正创新,彰显立法特色

做好立法工作,找问题、补短板是重要一环。自去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结合具体实践精心设计法规内容,对上位法出现的空白进行补充和创设,确保法规既解决实际问题,又体现地方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健全了非遗保护机制,创设了“名录保护、属地管理”制度,对非遗保护的基本原则、责任主体、传承认定、传习补助等进行科学设置,为我市文化事业健康发展、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完善社会治理提供法治保障。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秉持“消化存量、调控增量”理念,按照国家产品许可生产标准,实行分类管理,设置三年过渡期,明确电动摩托车管理相关部门职责;为避免多重管理和推诿塞责现象,创制性设置了销售、登记、通行等管控措施,保证所立法规符合上位法规定、契合铜仁发展实际,充分运用法治手段让城市秩序更井然,让城市管理更精细,让群众生活更幸福。

高位推动,紧抓法治落实

实施是法律法规的生命线。市人大常委会按照“立一件成一件”要求,把法规贯彻实施作为重要工作谋划和推进。坚持把法规贯彻融入立法工作中,从法规立项,到法规起草、审议、通过及公布后各个环节,全过程对法规的进行宣传。《铜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推进条例宣传贯彻、落地落实,市委召开规模大、规格高的宣传贯彻大会,市委书记、市长出席会议并作安排部署,为法规贯彻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除此之外,我市还加强了立法宣传网上网下联动,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宣讲、媒介宣传报道、发放法规单行本、制定法规“一图解读”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开展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对立法背景、立法目的和主要内容进行了及时、准确的解读和宣传,使“法言法语”变为“民言民语”,让法规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进入群众心里,把法规制度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社会治理,立法先行。在市人大常委会不懈努力下,铜仁未来必将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洁,民主法治的观念定会更加深入人心,各项法律法规也终将更好地保护好铜仁这一方水土、一方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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