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龚洁一行来江开展《铜仁市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及其配套实施办法宣讲。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帮华主持宣讲会。
会上,龚洁围绕《条例》内容,配套实施办法,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等方面向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宣讲。

会议现场
会议要求,与会人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面临的严峻形势,各级各部门要全面压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担当作为,结合实际,做好电动摩托车销售、登记源头管理。要明确专人负责备案登记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强化宣传引导和路查路检,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一律禁止上路行驶。要强化统筹协调,全面完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协同开展好电动摩托车违法查处工作,全面推进《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地落实。相关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全力推进《铜仁市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贯彻实施。
期间,宣讲组一行还到江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双江街道视察了电动摩托车注册、备案登记点。

宣讲组一行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双江街道察看电动摩托车注册、备案登记点
市人大常委会江口宣讲组全体成员,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各村(社区)主任,二、三轮电动摩托车销售商代表,二、三轮摩托车驾驶员代表参加会议。(代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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