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来印开展《铜仁市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及其配套实施办法宣讲。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陈晓磊,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邓海超,市公安交管局法制科科长黄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严志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李天禄,县政协副主席文明海出席宣讲会。

宣讲会上,邓海超对《铜仁市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及其配套实施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上,陈晓磊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多学习、全覆盖、做好“四个一”并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切实履行好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要全面施行《铜仁市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及其配套实施办法管理工作,重点围绕《铜仁市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及其配套实施办法工作要求,以务实的举措把电动摩托车管理工作抓牢抓好抓实抓细;各职能部门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协调和沟通,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各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大格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要以上率下,加大督导频次,强化督导力度,确保《铜仁市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及其配套实施办法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会议要求,各部门要压实宣讲责任,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浓厚氛围,将“四个一”(即一部《条例》、一个《办法》、一本《问答》、一图解读)充分宣传到位,多形式开展宣讲,让《铜仁市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及其配套实施办法进机关、进社区、进村寨、进学校、进企业,用大家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切实提升宣传的渗透力和覆盖面。
县人大监察司法委、法工委、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二、三轮电动摩托车销售商代表、驾驶员代表以及公安交警大队全体干警参加宣讲。
一键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