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光奎委托,市人大法制委、监察司法委组成督导组赴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就《铜仁市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开展专项督导。

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督导组听取了铜仁市电动摩托车管理平台建设和运行情况报告,并就如何进一步抓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督导组一行听取了各区县公安交警大队、市交通管理局关于《条例》施行以来工作开展情况,与会人员就存在困难和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

督导组一行对《条例》实施以来全市两级交通管理部门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存在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督导组指出,要准确理解《条例》制定的重要意义,吃准、吃透《条例》及其配套实施办法精神内涵,严格按照控制增量、消除存量的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电动摩托车驾驶人随意穿行、逆行、不靠右行驶等突出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活动,规范道路通行秩序;对信息管理平台存在的缺陷要及时完善升级,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要加大与市场监管、工业信息、银保监等部门沟通协调力度,构筑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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