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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铜仁市电动摩托车管理 条例》执法检查
更新时间:2022/08/16   来源:铜仁人大    关注人数:843

8月9日-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光奎、张洁、黄继荣分别带队,分赴全市10个区(县)就《铜仁市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此次执法检查,精心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执法检查集中培训,将《条例》学习宣传、市、县、乡级人民政府法定职责落实情况、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情况、《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等作为检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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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深入基层,通过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电动摩托的销售情况、通行秩序、集中停放以及城市道路标识标线施划等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开展了法规知识测试;组织召开了10余场座谈会,收集各方面意见建议。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召开的座谈会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与会同志就《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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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在充分肯定全市贯彻实施《条例》的成效后指出,要强化销售源头引导,各职能部门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者理性购买合标车,倒逼不合标车退出市场,从而实现消化存量、调控增量的立法原则。要丰富续保工作举措,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积极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购买保险,各大保险公司要尽快出台优惠政策,加强行业之间协调,统一收费标准,避免恶性竞争。要规范道路通行秩序,公安交管、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要在重点地段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及时施划通行标识,科学划定电动摩托车停放点,积极引导电动摩托车驾驶人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养成文明出行习惯。要注重文明善意执法,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考虑相对人的具体情况,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充分体现包容和人性化执法,对于拒不改正的,坚持按规定处罚。要创新执法为民方式,各部门要在深刻理解《条例》精神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及时总结、提炼、推广、宣传一些好的做法,争做全省、全国示范,齐心协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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