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康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一级巡视员熊光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黄继荣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中央和省委、市委相继召开会议、印发通知,就党纪学习教育作出安排部署,要求明确、措施具体,为我们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指明了具体路径、提供了行动指南。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学习重点和实践要求,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真正把党纪学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基本功、基础课,采取多种形式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推动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践之于行。要加强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下,注重学用结合,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压紧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宣传引导,力戒形式主义,确保真抓实学、学出质量、学出实效,以党纪学习教育成效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中纪委关于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及省纪委有关文件精神。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宋喜成出席会议。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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