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贵阳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孙永春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作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出了2021工作打算——
一要更加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的政治原则和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始终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要更加注重提高立法质量。牢牢把握“适当加快”原则,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既要搞一些“大块头”,也要搞一些“小快灵”,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加快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进程,加强大数据领域立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工作,认真做好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制定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大力支持毕节建设新发展理念示范区立法工作。
三要更加注重增强监督实效。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聚焦宏观经济运行、财政预决算和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就业等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和“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
四要更加注重依法行使决定权任免权。修改完善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不断提高人大决议决定质量,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和全省人民的共同行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相统一,依法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五要更加注重发挥代表作用。尊重代表主体地位,用好代表联络站和代表网上履职平台,为代表依法履职做好服务保障,支持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开展“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组织开展代表视察和调研,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
六要更加注重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努力建设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进一步密切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联系,深化协同联动,增强工作整体实效。健全人大工作机制、议事规则,完善论证、评估、审议制度。(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吕跃 王敏 陈兵)
一键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