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切实担负起法定监督职责,监督工作的制度和机制日益健全,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专业性日益增强,监督工作的客观性和权威性日益提高,监督工作和立法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监督更有力度、更具权威,有力推动了宪法法律的有效实施,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监督宪法法律的实施,监督国家行政、监察、审判、检察机关的工作,是宪法法律赋予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权。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代表国家和人民依法进行监督,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是人大监督的法定形式和重要途径。栗战书委员长强调,人大执法检查不是一般性的工作检查,而是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必须紧扣法律制度、法律规定、法律条文开展检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注重发挥执法检查功效,坚决让法律落地生威。 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是人大监督的重点。继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之后,2019年栗战书委员长再次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栗战书委员长和三位副委员长分别带队深入8个省份实地检查,并增加随机抽查比例,完善重点污染源“清单式”抽查工作,首次引入第三方力量,委托中国工程院对法律实施情况开展评估。检查组每到一处,都召开五级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基层执法人员、企业代表座谈会,深入了解法律实施情况。同时,树立全国“一盘棋”的理念,委托23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自查,并首次召开由委员长主持的专门会议,听取受委托地方汇报自查情况。在常委会会议上,栗战书委员长作执法检查报告。 通过紧盯法律实施短板、依法依规查找问题,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指出,在法律实施中存在法律责任的落实还有差距、饮用水安全保障有待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短板明显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报告没有遮遮掩掩、语焉不详,更没有碍于情面“放水、粉饰、打埋伏”,而是直接对存在问题的多个地区进行点名曝光。 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对中小企业促进法、就业促进法、高等教育法、可再生能源法、渔业法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力促这些法律得到有效实施。 可以说,执法检查组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一线,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紧紧依靠人大代表、依靠人民群众,实现上下联动,形成整体合力,坚持用事实说话,人大监督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的特点得到充分体现。
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审议有关国家机关的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审议质量,抓好落实问效,注重发挥好这一法定监督形式的功效。 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环保、教育、文化、医疗、减税降费、社会救助、执行难、公益诉讼等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听取审议工作报告,体现人大监督的亲民本色。 污染防治是重大民生问题。常委会把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作为2018年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专门加开一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作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2019年,常委会对此工作的监督持续跟进,2月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又专门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情况以及有关决议落实情况的反馈报告。2万多个涉气环境问题正持续督促整改、10多项更严地方排放标准出台、29个地方政府和3个省级部门被约谈、2018年环境行政处罚罚款150多亿元⋯⋯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跟踪监督、增强执法检查权威性的效果得到显现。 环保目标完成情况、学前教育、文化产业、医师队伍管理、乡村产业发展、社会救助,这些和百姓利益最为密切的热点问题,也是人大监督选择的课题。确保蓝天保卫战等标志性战役取得重大进展,多渠道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全面落实法律关于医师准入、执业、考核等规定,加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一步促进这些工作的开展。 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聚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加快外贸转型升级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减税降费等工作,听取审议国务院专项工作报告,为国家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建言献策。自2018年起,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安排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2019年,常委会专门听取审议了2018年度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首次亮出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家底”。 管好“国家账本”,看好政府“钱袋子”,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拓展审计工作监督,把公共财政置于阳光之下,让人们真切地感受到人大监督的“刚性本色”。 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研究处理对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强有力的监督,力图推动改进相关工作,促进司法公正。 精准脱贫是党的十九大部署的三大攻坚战之一,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进一步助力精准脱贫。一年来,常委会还围绕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实施、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实施、国家安全法实施、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养老机构“放管服”工作、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与改革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促进有关工作依法进行。
开展专题询问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加大监督工作力度的一项重要举措。 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审议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了3次专题询问。 每次专题询问前,常委会组成人员都开展专题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并从中选择反映集中、亟须解决的突出问题,作为专题询问的重点。 在开展专题询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既可以事先报名参加询问,也可以现场主动提问,还可以就有关部门的答复进行追问,通过深入交流讨论,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 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回答问题实事求是、真诚坦率,不回避不推诿,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当场作出答复,对于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努力方向,用改进工作的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呼声。 从第一次专题询问,应询的多为副部长,到如今委员长或副委员长主持专题询问,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到会应询;从精心确定选题,做好问前功课,到加强跟踪监督,推动问题解决⋯⋯可以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专题询问,问出了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显现出了经过不断改进完善,更有力度、更具权威的特点,起到了增强监督实效、推动改进工作的作用。
对备案的法规进行审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在党中央的领导和推动下取得重大进展。 2019年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第三年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报告指出,全年收到报送备案的行政法规53件、地方性法规1391件、司法解释41件,积极做好主动审查和专项审查,认真审查研究公民、组织提出的138件审查建议。 在开展审查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督促制定机关纠正与宪法法律规定有抵触、不符合的规范性文件,督促制定机关根据上位法变化对法规及时修改完善,推动对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作出废止或调整。 2019年,《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地方人大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已延伸到所有设区的市、自治州、自治县,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在各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向着“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目标,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国家治理制度功效,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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