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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山区人大常委会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更新时间:2022/04/28   来源:万山人大   作者:王芳 罗泽亭    关注人数:698

“想不到,这次我们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这么认真,逐条审查,不漏一个小细节!”参加论证会列席人员纷纷发出感叹之言。

3月15日,万山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区人大监司委、教科文卫委、社建委等部门对《铜仁市万山区残疾人保障暂行办法》内容进行依法审查。通过充分论证,发现该暂行办法条款中存在“减损公民保障权益、与省市残疾人保障相关法律及政策高度重合、个性化内容不易实施”等问题。4月14日提交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主任会议研究,4月15日,召集了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获得一致认同,4月20日书面反馈审查意见,4月22日区政府办对《铜仁市万山区残疾人保障暂行办法》进行了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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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对《铜仁市万山区残疾人保障暂行办法》的审查意见,是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废止意见的先例。在审查过程中,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依规审查,同时认真听取文件制定机关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全面掌握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以及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严格对文件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慎重提出审查意见,并召开座谈会进行意见反馈,获得一致认可。

“备案审查工作,既维护了我区的法制统一,也维护了区政府的公信力,同时切实提高了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对规范性文件的思想认识,对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推进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谈出了深切体会。

近年来,区人大常委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依法对“一府一委两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特别对《铜仁市万山区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万山长寿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暂行办法》《万山区扶贫项目资金后续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10余件开展审查,反馈的审查意见均被区人民政府采纳,全面激活了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制度,提升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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