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德江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对3—6名法官、2—3名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目前,已经听取了14名法官、8名检察的履职报告,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等次。
2021年,德江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关于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暂行办法》,主要围绕评议对象的政治业务素质、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开展。从2022年起,每年抽选入额两年以上部分法官检察官作为评议对象。履职评议工作通过召开启动会、发出评议公告、案件评查、旁听庭审、座谈交流、走访了解了部分案件当事人或代理律师、分别在县法检两院召开述职测评大会七个步骤,对评议对象的履职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在此基础上,履职评议工作组综合形成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调研报告,提供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参考。
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每年从4月份启动,在8月份进行集中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集中评议后,法检两院及评议对象根据评议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抓好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在12月份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报告。
据悉,德江县人大常委会将在本届任期最后两年内,对其余的13名法官、5名检察官履职评议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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