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活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洪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长锦、袁丽君、姚源龙、姚茂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杨义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蓉参加。

在宪法宣誓仪式上,全体宣誓人员庄严肃立,面向国徽,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领誓人手抚宪法、领诵誓词,全体宣誓人举起右拳,跟诵誓词。

宣誓仪式后举行了座谈会。会上,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选;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人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宪法自信,切实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的政治责任;要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要依法履行职责,贯彻实施宪法,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深入学习宪法要义,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决维护宪法权威,积极依法履职尽责,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和“箫笛名都·侗听玉屏”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准确把握宪法核心要义,增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进一步加强依法履职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要带头树立宪法意识,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
县监察委、县人民法院、县直有关部门、县人大各专委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各乡镇(街道)人大(工委)负责同志,部分县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律师事务所代表和机关干部职工代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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