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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渠哪得清如许?人大监督显成效 ——沿河人大“听、查、问”三结合打好监督组合拳 助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纪实
更新时间:2025/01/07   来源:贵州人大网    关注人数:142

近年来,沿河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坚持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依法履职,通过“听”“查”“问”相结合,打好监督组合拳,持续跟踪监督问效,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听”——持续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生态环保类专项工作报告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采取从点到面、从浅入深、由诊到治的步骤,多次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自治县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专项工作报告,切实加强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专项监督。

在2023年4月6日召开的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全县环境状况需要持续关注、环境问题需要持续整改、环保责任需要持续压实、环保法定职责需要持续履行、环保目标需要进一步科学合理。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将环境保护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进行有效统筹,加大环境保护法的宣传与组织实施力度,用法律手段提升环境保护效果。


今年5月29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紧盯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和交办的信访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最严的标准、最实的作风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个一个抓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高效完成整改工作。9月27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再次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 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同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打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违法行为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生态环保工作不是“一家之事”,需要政府与法院、检察院,政府与部门之间齐心协力、通力合作方能抓好抓实。要建立并畅通政府、法院、检察院涉及生态环境类信息互通机制,实现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处罚“行刑”有效衔接,实现查办一案、震慑一方、保护一片。


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县人民检察院调研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

    “查”——对涉生态环保类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和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行调查

乌江纵贯沿河132公里,是沿河人民的母亲河。《贵州省乌江保护条例》和《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乌江沿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是两部专门用于保护乌江及其沿岸生态环境的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推动两部条例实施是保护母亲河的重要举措,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两部条例贯彻实施的检查列入了2024年度工作要点,于9月上中旬组建执法检查组对两部条例开展了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加强了对沿河县内农村饮用水和乌江沿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乌江保护、污染治理、饮用水保护、生态建设与修复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贯彻实施《条例》与环保督察相结合、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呼应,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倾力打造“乌江流域生态旅游业”,促进了乌江沿岸生态环境保护与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检查也发现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存在生态保护执法后勤保障力度不够、部分《条例》制度措施执行不够到位、环境保护力度不够、督查整改问题较多等问题和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提出了完善后勤保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法定职责,推动法律制度有效实施;提升资源利用率,打好环保督察攻坚战等意见建议,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县农业农村局开展两条例执法检查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情况,于2024年9月上旬组建常委会分管副主任任组长的调研组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2017年至今,中央、省、市及常规督察反馈我县共511个问题,整改完成491个,推进中20个(重复6个问题)。其中,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推进中2个;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推进中6个;市级督查反馈问题推进中12个,环保问题整改取得较为显著成效。调研组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压紧压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对标对表,全力以赴抓好问题整改。

“问”——对“一府两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近年来,城市棚户区改造在改善市民居住条件的同时,旧城改造中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日益引起市民关注,乡村振兴中实施的部分种养项目出现的畜禽粪便污染也引发关注。此外,作为乌江最长流经地,对乌江水岸线的保护问题同样引起社会关注。建筑垃圾是如何处理的?畜禽粪便是如何回收的?还有乌江河水岸线是如何保护治理的?等等,群众需要一个满意的答复。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聚焦民意,在组织调研了解相关工作情况的基础上,于2024年9月下旬开展了一次生态环境专题询问。

“在打击破坏资源违法案件中,公益性项目和基层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的产业项目因项目小未预算相关前置手续办理费用,未批先占违法用地问题占比较高,执法和修复难度大,请问:对此类问题是如何执法的?下步如何整改此类问题?”“水岸线对河湖行洪、调节水流、水生生物栖息、维护生态平衡十分重要。调研发现,违法占用水岸线问题较多,请问:对水岸线是如何开展宣传、保护和执法的?”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向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人和水务部门负责人分别提出问题。


“对公益性项目和基层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的产业项目进行详细调查,确定存在未批先占违法用地的,下达停工通知书,要求项目立即停止建设,依法调查下达处罚决定并督促整改到位。为避免今后出现类似情况。我们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用地意识。 建立政府部门之间协调机制,对于公益性项目和基层集体经济组织的产业项目,各主管部门提前介入,立项审批、前置规划、征地出让、放线开工,指导其办理相关合法手续,避免未批先占,移位多占,加强全过程监管。”

“我们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生态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河长制宣传,增强公众对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爱河护水的良好社会氛围。实施冲沟治理和岸线整治,提高县城重点防护段、岸坡抗冲刷能力、提升沿线生态及河道管理水平。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依法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及有关活动审批”。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人和水务部门负责人认真回答了组成人员有关提问。

此次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度会议人大代表共提出涉及城市建筑垃圾处理、畜禽产业粪便污染、河道水岸线保护以及检察公益诉讼赔偿使用等生态环境类问题9个,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7个政府部门负责人认真作答释疑。问有辣度、答有深度,问出了思路办法、问成了凝聚合力、问得渠清如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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