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玉屏侗族自治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吴继滔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源龙、袁丽君、姚源政、姚茂刚、刘敏俊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郑美妮、县人民法院院长谢稼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冉雪云,县监察委员会、县直各部门及部分乡镇(街道)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和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精神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就以上报告作出了相应审议意见。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牢牢把握代表履职和代表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持续深化和拓展“两个联系”,着力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完善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机制,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在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精神卫生与医疗卫生领域重点难点,依法履职行权,着力推动完善诊疗康复与心理疏导服务体系和医疗资源高效配置、有效下沉,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全方位守护群众健康。要立足职能职责,统筹抓好依法审理涉企案件和公共法律服务,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要扎实推进2026年度优化营商环境评议工作,紧紧围绕政务服务、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开展调查研究和建言献策,推动全县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围绕上述议题开展分组审议;会议还依法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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