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至1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豫贵率队赴铜仁市江口县、松桃自治县、碧江区、大龙经开区开展《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了解各级各部门法定职责落实、环境保护制度执行、环境问题整改及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情况等。
在江口县,检查组详细了解梵净山保护区执法监管、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监测体系建设等工作,重点核查区域水资源利用、世界自然遗产地管护及黔金丝猴等珍稀动植物救护繁育成效。在松桃自治县,检查组走进企业生产车间及生态治理项目现场,查看企业固废处置、清洁生产落实情况,听取九龙湖锰污染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工作汇报。在碧江区、大龙经开区,检查组走访环保及新材料企业,实地查看废气、废水、烟气治理,危险废物处置、资源循环利用等环保措施落地见效情况。

检查三和锰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洁化生产情况

检查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材料企业环保治理、危废规范化管理情况

检查梵净山黔金丝猴保护研究中心珍稀濒危物种救护繁育、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管理情况
李豫贵指出,铜仁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贵州省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始终坚决扛起上游生态政治责任,梵净山保护、流域综合治理、绿色产业转型等工作成效突出,为全省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践行“两山”理论作出了有益探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我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颁布实施为重大契机,深刻把握法典出台的时代意义与法治价值,持续抓好生态环境法典及《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落地执行,真正用好法律武器、发挥法治威力,以生态法治赋能生态价值转化,推动生态优势加速转为高质量发展优势,不断提升经济发展“含金量”“含新量”“含绿量”,奋力展现山清水秀、绿色低碳的美丽贵州新风采。
省人大民宗委、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铜仁市有关负责同志及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参加本次检查。
一键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