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三个月来已举行两次会议,通过“四项措施”着力提高会议质量。

一是保证审议时间。在第一次会议上通过的人大常委会会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人大常委会会议原则上不少于一天,每次会议都采取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报告后有足够的时间审议。分组会议不编大组,保证每人都有发言机会。 二是注重履职培训。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时,同时举行法制讲座,认真准备会议资料。在近日举行的第二次会议上,培训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关内容,还印发宪法和9个法律法规摘录条文14000多字、20篇人大工作理论文章115000多字,做到听取审议报告和业务学习两不误、双提升。 三是规范报告人层级。会议管理办法规定,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必须是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不得到会时,由政府其他负责人作报告。同一次会议听取政府多个专项报告时,政府负责人至少作一个报告,其他报告才可以由政府部门负责人作。政府提出的人事议案必须由政府负责人到会作说明。理顺了“应当”与“可以”的关系,分清了主次,更好体现了政府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提出了新挑战,既产生压力,又形成动力,防止会议流于形式、走过场。 四是规范审议意见。理清了“人大常委会”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概念,把握审议意见是组成人员的,而不是常委会的,对审议意见不需由会议通过,如果由会议表决通过就变成了“决议”的性质。把握审议意见是审议发言之后整理出来的意见,在会议结束后规定的时间内交有关国家机关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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