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沿河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明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李仕学、秦琼、周宗烈、崔玉琴、冉茂超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崔永军、雍建成,县人民法院院长姚兰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邱桢,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王文学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1至6月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生效判决执行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2年1至6月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了《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沙子空心李产业促进条例(草案)》《关于修改<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代表接待日制度》。决定任命和任命了18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决定免去和免去10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
会议要求,“一府一委两院”要认真研究办理本次会议形成的有关审议意见;政府按要求对任命的人员报市人民政府备案;自治县监察委员会、自治县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要在一周内认真组织完成所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县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人大负责同志,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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