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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河人大:“四个三”推动民族立法高质量发展
更新时间:2023/05/09   来源:沿河人大    关注人数:987

近年来,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采取“四个三”强有力举措,推动民族立法高质量发展。

“三个到位”建机制

领导重视到位。成立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为常务副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府分管法治副县长为副组长的立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民族立法工作,审定任期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解决立法工作中面临的具体问题和困难,保障立法工作有序开展。2022年以来,领导小组召开5次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组织保障到位。设立民族立法办公室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负责立法工作统筹协调,购置了电脑、打印机和办公桌椅等必要设施设备,保障立法工作需要。根据立法选题分别组建立法专班,由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领衔担任专班组长,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专门委员会、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由县委组织部从宣传、水务、卫健、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抽调懂法律、懂技术的干部到专班办公。建立了立法专班运行管理制度机制。出台了《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民族立法办法》,对民族立法基本原则、工作要求和审议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确保立法工作规范运行。

经费投入到位。将民族立法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专项用于立法调研、考察、专家评审论证以及办公耗材支出。经费预算不足时,还可在年底的预算调整中追加预算指标,足额保障立法工作需求。据统计,自治县每年专项用于民族立法工作经费均在20万元以上。

“三个强化”抓统筹

强化科学谋划。为使立法规划和计划既适应改革发展稳定需要,又凸显沿河特色、体现为民立法宗旨,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任期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编制,通过召开立法沟通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代表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人士对立法规划和计划的意见建议。新一届人大任期以来,已收到立法方面的意见建议112条,涵盖了地方品种保护、农村建房管理、农村移风易俗、农村公路管理、环境卫生治理、旅游景点开发、矿产资源开采、文物保护、文化传承、饮水保障、物业管理等10多个方面。结合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制定了《2022—2026年立法规划》,对每一年度的立法工作任务进行明确。立法规划经县委研究同意后,报省人大民宗委备案,明确了我县民族立法工作的方向和思路,为进一步提升民族立法工作质效奠定了基础。

强化立法调研。全面落实依法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要求,把推进立法的民主化,集中民意、民智作为提高立法质量的关键所在,以深入开展立法调研为渠道,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确保所立之法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2022年以来,根据立法工作需要和县委工作安排,组织立法团队到务川、镇宁、关岭、威宁等自治县考察学习立法工作,学习借鉴殡葬改革和矿产资源保护,水果、牛和中药材等产业发展方面经验。同时在全县12个乡镇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了殡葬管理、乡风文明、农村公路管护、空心李产业发展和城镇管理工作调研,认真听取了基层组织、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征集到意见建议共100余条。结合学习借鉴的经验和调研征求到的意见,对九届人大任期立法规划作了适当调整,鉴于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已先行启动相关立法,决定不再制定《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农村管护条例》《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条例》,暂缓制定《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增加制定《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乡风文明促进条例》。在此基础上,起草了《关于修改<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空心李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其中,《关于修改<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的决定》已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批准,将于2023年7月1日生效实施。

强化专家咨询。为保障在法规立项、起草、审议、修改等环节的科学性及专业性,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建了立法咨询专家库,聘请了12名来自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专业人士为立法咨询专家。出台《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立法咨询专家管理办法》规范立法咨询活动,每次召开论证会、改稿会都认真听取立法咨询专家的意见建议。此外,积极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相关立法协商会、法规草案审稿会,向省人大法工委、民宗委的专家请教学习立法方面的知识和经验,主动争取对立法事项的关心支持,不断提升立法质量。

“三大优势”显特色

聚焦特色产业优势立法。沿河有贵州最古老的人工栽培古茶园,现存100年以上树龄的古茶有5万余株,是“中国古茶树之乡”。为保护沿河古茶稀有资源,沿河制定了《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古茶树保护条例》,以法的形式明确了古茶园、古茶树保护的体制和机制,《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古茶树保护条例》已于2018年8月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沙子空心李是沿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全县种植面积9.2万亩,年产值达10亿元,是沿河的富民产业。为促进空心李产业高质量发展,沿河于2017年启动了沙子空心李产业立法调研工作,通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于2022年初正式列入了九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立法规划,计划在2023年内完成县内立法程序后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

聚焦生态资源优势立法。乌江纵贯沿河132公里,是沿河人民的“母亲河”,养育了70万土家儿女。为保护“母亲河”,保护美好生活家园,防止生态环境被污染破坏,沿河制定了《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乌江沿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对县境内乌江干流、一级支流、二级支流沿岸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乌江江长清、水长流,一江净水向下流。

聚焦民族文化优势立法。文化是民族之魂。作为全国四个之一、贵州唯一的单一土家族自治县,以土家山歌、肉莲化舞蹈、傩堂戏、雕刻、爆灯火土家医术为代表的土家民族非物质文化,需要保护、传承和发展。沿河制定了《沿河土家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对民族文化、民族技艺、土家医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保护、传承和发展作出了具体规定,让历代土家先民在沿河这片土地上创造的灿烂文明成果得以传承和发展。

“三个关键”促实施

开展宣传解读,营造学法氛围。每部条例获得批准后,均要召开全县各级各部门干部和群众代表参加的条例贯彻实施动员部署会,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作动员讲话,同时将条例印成小册子分发参会人员。县电视台,县内各宣传橱窗,出租车、执法车显示屏,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滚动播出条例内容一个月。在此基础上,由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条例涉及的重点执法单位负责人对条例内容逐条解读释义,开展学法知识竞赛等。着力营造浓郁的学法氛围,确保条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条例实施。每年对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开展一次执法检查或调研,详细了解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存在什么问题和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向条例实施部门提出检查意见,对检查意见不重视不落实的,启动专题询问和质询等刚性监督措施,推动条例贯彻落到实处。

开展条例修改,维护法制统一。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制定新的条例的基础上,对自治县历年来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进行检查自查,看其是否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是否全面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是否有可执行性等,对存在问题较大的,启动修改或废止。近年来,根据检查情况,沿河已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乌江沿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进行了重新制定,对《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正,切实维护了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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