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采取听取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视察、质询、询问等方式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监督。”

▲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明军带队在和平街道崔家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部调研
沿河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持续加强对营商环境的监督,在去年对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题询问的基础上,今年3月以来对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又开展专题调研,3月下旬还将听取县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专项工作报告。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真在西南牛城蹲点调研督导
此次调研由人大常委会组织县人大代表财政经济小组及驻和平、团结、祐溪、淇滩、中界等镇(街)的综合第一组、综合第二组、综合第三组和县直机关部分人大代表参加。调研组先后到西南牛城、崔家村片区棚改项目部、瑞恩精神病医院、“中国·沿河不夜城”项目部、民生能源有限公司、泰诺纳手袋加工厂、双喜门窗有限公司、淇滩镇木材加工厂、明诚中学建设工地等实地了解情况,约见了西南水泥厂负责同志。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情况,了解企业是否遇到办事流程多、获得许可慢、服务态度不好、频繁检查和违规干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不兑现承诺等情况,征求企业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助力打造“贵人服务·一视铜仁·满意沿河”品牌,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调研组在和平街道瑞恩精神病医院调研
调研组对企业反映的有关问题,将梳理后向人大常委会汇报,由人大常委会向县人民政府、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法院和县直有关部门反馈。

▲调研组在团结街道“中国·沿河不夜城”项目部调研

▲调研组在团结街道民生能源有限公司调研

▲调研组在祐溪街道双喜门窗有限公司调研

▲调研组在祐溪街道泰诺纳手袋加工厂调研

▲调研组在淇滩镇木材加工厂调研

▲调研组在淇滩镇明诚中学建设工地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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