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翊斌主持会议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严志宏、田仁森、任翔、程红、刘旭明、蒋兴武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龚朝清,县人民法院院长曾建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文平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办理评价体系办法(试行)、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听取并审议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长江十年禁渔执法检查情况报告、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工作情况报告、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聘请的法律咨询专家颁发了聘书。
会议指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的召开,时机重要、意义重大,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明晰了重点,要更加用心、更多用力,以更高标准、更好状态,牢记嘱托、砥砺奋进,为推动印江高质量发展而努力奋斗。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全面了解和把握我们的奋斗目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要强化工作措施,积极主动作为,把握发展大势,理清发展思路,努力把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转化为推动印江发展的新动能。要提升能力水平,准确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方向原则、思路举措、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扎实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推进“四个机关”建设,不断推动新时代印江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自治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相关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中兴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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