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至8日,印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翊斌、副主任蒋兴武参加检查并出席座谈会。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苍海出席座谈会。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朗溪镇土地塘矿山、印江县精忠液化气公司、天辰玖悦府、分分秒秒网约车公司、梵净山旅游公司、县应急指挥中心和板溪镇,对非煤矿山、城镇燃气、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农村客运等安全情况,以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采取点面结合、明察暗访结合的方式,就全县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检查。

座谈会上,自治县人民政府汇报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情况,与会人员就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的重要意义,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统筹抓好经济建设、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压紧压实行业监管、企业主体责任。各领域、各行业要全覆盖、精准排查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安全保障事事有着落。要强化属地管理,乡镇(街道)要抓好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压实主体责任,确保辖区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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