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印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培训会,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红主持会议。

会上,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就规范性文件的界定及备案审查原则、范围、标准、方式、时限、要求等内容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结合案例深入剖析如何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有效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会议指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重要监督职权。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完善人大监督职能,提高人大监督实效的有效途径,是规范行政机关和执法机关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主要方式,也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的重要依据。
会议要求,与会人员要吃透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精神实质,深入理解,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准确把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关键环节,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抓实抓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重点工作,全面提升备案审查水平,推动我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落地落实。
县“一府一委两院”及县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14个乡镇人大主席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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