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自治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翊斌,副主任严志宏、田仁森、任翔、程红、刘旭明、蒋兴武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秦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文平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山桐子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林业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听取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审议了《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长寿资源开发利用条例(草案)》(第一次)。 会议还审议有关人事议案;听取并测评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部分任命干部工作履职报告。 会议要求,山桐子作为省委省政府大力推动的一项新兴产业,具有较强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景观价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加强项目谋划和技术指导,探索建立山桐子管护有效机制,带动群众持续增收。要聚焦“高质量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县”目标定位,不断强化林业资源资产管理,抓好林业项目和森林资源建设,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生态安全。持续抓好国储林、山桐子、林业碳汇等项目建设,不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始终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原则和基本方针,进一步强化对宗教工作“四员”体系建设、宗教场所“四进”的管理监督,促进宗教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要挖掘、保护、传承开发和利用好长寿资源、民族医药资源、书法文化和民族文化等宝贵资源,修改完善制定条例草案,使条例草案更具可行性、针对性,把印江优质资源转化为动力引擎,巩固“中国长寿之乡”品牌成果,助推绿色发展示范县建设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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