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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医药发展条例》实施动员大会召开
更新时间:2024/06/20   来源:微印江    关注人数:807

6月19日,《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医药发展条例》实施动员大会召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各级关于中医药工作的决策部署,广泛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深入实施好《民族医药发展条例》,加强民族医药保护与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更具质效的健康印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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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受县委书记秦会刚委托,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田杰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翊斌,县政协主席黄仕军,县委副书记田登伟,贵州印江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田猛,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及其他在职县领导出席会议。

田杰指出,民族医药发展事关全县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强医工程”,各级各部门付出辛勤努力,全县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向好发展。印江第一部保护发展民族医药的法律法规制成启用,标志着我县传承1400余年的民族医药自此有典可循、有律可用,是全县人民健康生活的一件好事喜事。《条例》的实施不仅有助于发掘民族医药优秀传统文化,也有利于培养民族医药人才,促进我县民族医药健康有序发展。

田杰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入领会民族医药内涵要义,以更高视野深刻认识民族医药的重要地位、历史文化、发展意义。要准确把握民族医药发展道路,以更宽领域促进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壮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民族医药挖掘保护,加快民族医药产业发展,健全民族医药服务体系,抓好民族医药人才培养,促进民族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深入推进民族医药法治建设,以更实举措推动《条例》贯彻落实,进一步注重宣传解读,完善配套机制,严格执法监督,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努力营造政府重视、管理机构主抓、广大群众和其他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要贯彻好、实施好《条例》,更好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翊斌宣读了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印江自治县民族医药发展条例》的批复。

出席印江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条例》起草组全体同志,县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专家组成员,县卫健系统医护人员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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