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官网
您当前位置: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新闻中心 >> 浏览信息
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今年9月1日施行
更新时间:2024/07/22   来源:贵州日报天眼新闻    关注人数:480

       玉屏侗族自治县于2007年制定了《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但因《条例》出台较早,部分条款规定与上位法已不相适应。为适应新形势下乡村公路发展需要,助推乡村振兴和农村产业发展,2023年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将修订《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纳入立法计划。经过一年多反复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建议,全面深入科学论证。2024年2月,玉屏侗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并报请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后由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公布,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的施行,标志着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公路事业依法步入了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依法建路, 乡村公路建设做到有法可依

       时代滚滚向前,照片依旧鲜活生辉。乡村公路的发展,背后折射的是一个地方发展的历史变迁。玉屏侗族自治县成立之初,全县乡村公路大部分是断头路,泥土砂石路,晴通雨阻,坑坑洼洼的路面全靠群众自发修补。“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是当时群众出行最真实的写照,人民群众十分期盼将路修好养好,能够畅通出行。直到1978年该县成立了建设管理养护队伍,才逐步对县内的玉朱路、卓兴路、江彰路、大桐路等公路进行建设管养,建管养护的第二年,好路率也从26%提高到了48%,群众出行环境有了改善。“全县建设管理及养护人员有20多人,配备了拖拉机、压路机等建设管理养护机具,当时管养里程有90多公里,人均管理养护里程不到4公里,上级下拨养护经费一公里200多元,大家对养护公路的积极性都很高”。退休老干部陈德英回忆说道。

       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公路发展必须纳入法治化轨道。为解决群众出行难,玉屏始终把“修好路、养好路,造福一方百姓”的理念贯穿该县发展的全过程。2007年、2008年,玉屏相继制定出台《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这是贵州省第一部关于乡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的地方性法规和办法。该《条例》和《办法》将乡村公路纳入了地方建管养序列,标志着玉屏乡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工作在地方层面有了“法”的硬支撑,为建好、管好、养好乡村公路提供了法治保障,对加强乡村公路事业发展,改善群众出行条件,促进该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从此该县乡村公路迈上依法建设管理养护的新征程。

微信图片_20240724234614.png

 正在建设中的高铁南站至朱家场镇乡村公路桐木段(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供图)

       在《条例》《办法》出台后,玉屏掀起了乡村公路建设提级改造、养护管理升级的新热潮。2007年,田坪至洞坡油路提级改造工程全面完工;岑巩至江口油路玉屏段贯通,玉屏至朱家场、大龙至朱家场油路全线贯通;2008年玉屏至湖南省新晃县黄雷油路玉屏段开通;2010年10月大朱油路支线玉九公路油路建设正式完工。玉屏通乡村公路的村史无前例地实现了从依靠国道、省道、县道出行的30余个村增加到84个,全县乡村公路里程从2007年《条例》颁布时的570多公里增加到现在的1200多公里,乡村公路通达率达100%,好路率提升到了91%,群众出行由通达向通畅转变。如今翻开玉屏交通地图,从国省干道到县乡村道,从县城到乡村,一条条道路衔接有序,绵绵延伸远方。

       依法管路,推进乡村公路管理规范有序

       “现在的路越来越好走了,很多人来观光体验乡村生活,村里越来越有人气。”老寨村党支部书记高芳信说。新时代的老寨村,旧貌换新颜,最美的乡村公路在这里与村庄、田园、河流交相辉映,勾勒出一幅路畅人和村富的美丽画卷。

微信图片_20240724234620.png

该县乡村公路执法人员正在依《条例》进行执法(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供图)

       修订后的《条例》结合县域实际,完善了乡村公路管理的禁止性规定。该县加强宣传促进依法管理,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和营造爱路护路氛围,牢牢抓住宣传教育,始终将宣传教育贯穿在依法管路的全过程中。如2023年开展乡村公路法规“五进”宣传活动176次,制作各类安全标语528幅,发放交通运输安全和爱路护路宣传资料55000余份,同时还在《人民代表报》《贵州日报》《贵州人大论坛》、腾讯新闻、天眼新闻、多彩贵州网、《铜仁日报》、政府网站、微玉屏等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大力宣传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交通运输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自《条例》出台后,玉屏坚持“有路必管、管就管好”的原则,全面加强公路管养,建立起了“县、乡、村、组”四级管养体系和“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了“机构完善、城乡协同、全民参与”的乡村公路管理养护格局。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将打击破坏乡村公路基础设施的违法行为和排查交通运输安全隐患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共巡查乡村公路167条次,治理安全隐患51起,查处破坏公路基础设施行为41起。通过依法监管,破坏交通基础设施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乡村公路执法管理迎来高速发展的“黄金期”。

       依法养路,推进乡村公路提质增效

       路修建了,重在保养。保养需要钱,钱从何来?“2007年《条例》规定‘每年按照财政的1%进行预算安排养护资金’解决了我县乡村公路养护机构、人员和经费问题,有力保障了乡村公路养护管理。这次修订后的《条例》第十条将乡村公路资金的来源从六项增加到七项,‘明确可拍卖、转让乡村公路冠名权、绿化经营权、广告经营权等路域资源,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并增加规定乡村公路资金不得截留、挪用、侵占。’从根本上解决了乡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运营资金问题。”县公路养护中心主任罗浪说道。修订后的《条例》“明确公路养护有关单位的职责,规定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应当按照公路技术等级和养护作业规程进行,突出乡村公路的养护和美化工作,坚持专业养护与群众养护、日常养护与集中养护相结合,提高乡村公路养护专业化、机械化、市场化水平”。该县设立了县级专业养护机构,成立专业养护公司2家,公益性岗位养护人员100多人,洒水车、除草机等公路专业养护机具配备齐全,全县乡村公路养护里程从2006年的358公里提升到2024年1225.358公里,养护率达到100%。安装生命安全防护工程202公里,公路养护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2018年10月,该县被评为贵州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2019年11月被评为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微信图片_20240724234626.png

图为该县偏远的朱家场镇大兴村村民坐上公交车赶集(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供图)

       依法营路,促进乡村公路壮大产业助力乡村振兴

       “道路畅通、百业兴旺”,一条条公路宛若“玉带”缠绕在屏山㵲水间,如串联珍珠般把散落的村庄、景点、园区等连接起来,盘活了农村产业,让玉屏的农特产品走出了大山,带火了农家山庄,给乡村美丽风景带来了好“钱景”。

       “原来瓮阳的农产品出不去,生活物品进不来!每一次出行都要磨破脚皮,送货到城里来回要走4个多小时。如今公路又宽又平整,小货车可以直接开到家门口,今年栽种的农产品都卖出去了,群众的口袋也鼓起来了。”瓮阳村66岁的村民姚桂花感慨地说。玉屏依托《条例》建起四通八达的乡村公路,构建起覆盖县、乡、村三级的乡村运输网络,开通40辆班线客车,其中常规线路14条、赶集公交线路11条、定制通勤公交4条,城市和城乡公交车共计70辆。在此基础上,大力推进城乡“客货邮”融合发展,积极整合信息、运力、站点以及产品资源,搭建客运、快递、企业多方合作平台,建立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仓储管理等城乡“客货邮”一体化运营机制,创建4个村级融合发展试点站,覆盖16行政村;在19个行政村建立了规范的邮政服务站,并配备了货架、建立了制度牌、安装了统一门头;在61个村依托小卖部、百货店设置了便民服务点,进一步打通了黔货出山和快递进村的“最后一公里”,为玉屏农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23年底,全县农业四大支柱产业油茶产量7248吨,增长16.9%;生猪产量13775吨,增长0.8%;食用菌产量11785吨,增长24.2%;黄桃(精品水果)产量27792吨,增长11.4%。农村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84年成立自治县时的293元到《条例》颁布时的2445元到现在的17645元,人均可支配收入较1984增长59.2倍,较2006年增长6.2倍。

       “近年来国家对公路建设和管理工作制定了许多提升等级的政策措施,我局加大项目争取和建设力度,解决了乡村公路的突出问题,如全县现有油茶、黄桃基地,都有乡村公路与主干道相连,运货都非常方便,为我县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支撑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交通保障。”玉屏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钟方元说道。

       顺时修法,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共同富裕

       “原《条例》自2007年施行以来,距今已有17年时间一直未修订,很多条款规定已不能很好适应当前乡村公路发展需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乡村公路依法管理,推动科学管理、健康发展,体现法规的时代特征、行业特点和地方特色,很有必要修订《条例》。自去年3月以来,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修订《条例》工作领导小组,抽人组成立法专班,分别深入乡镇(街道)走访、召开交通系统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外出立法考察和多次请示汇报,修改形成《条例》第十二稿,最后修订37条,原文保留1条。”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郑志勇说道。

微信图片_20240724234631.png

新修订的《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供图)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洪斌说:“《条例》修订紧扣乡村公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求,注重与上位法充分衔接,注重和县情实际与群众期盼一体融合。今后要进一步加大对《条例》执行检查力度,以保障《条例》的实施效果,建好管好养好运营好乡村公路,助力乡村振兴。”

       “《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很有创新性,《条例》修订结合民族自治地方交通建设实际,对乡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服务进行了科学的制度设计,依法规范了该县乡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工作,定能进一步推进民族地区交通建设依法有序发展。”在论证《条例》时,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杜胜军说。

       正如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再天在《条例》审议结果报告中指出,“修订的《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与上位法保持一致,《条例》的内容进一步明确乡村公路范围,完善管理机制、资金来源和法律责任,不违背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体现了国家法制的统一,符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必将能进一步加强乡村公路管理,推动乡村公路事业高质量发展。”


Copyright 2010-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by www.trrdw.gov.cn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版权所有
地址:贵州省铜仁市花果山 电话:0856-5223869
黔ICP备19004555号 技术支持:铜仁市传媒集团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网安备 52060202000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