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雷甘霖主持会议,副主任龙卫东、童礼元、张观涛、刘泽木、熊光奎、王开禄、陈建萍出席会议。会议议定,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8月28日至29日在铜仁召开,会期两天。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根据议程(草案)安排,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将传达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2年上半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表决《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草案)》,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期间,还将邀请法律专家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专题讲座。届时,除参会人员外,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也将到会听取专题讲座。
会议还审议了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关于2012年上半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审议了《关于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市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铜大、杭瑞(铜仁段)高速公路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草案)》,研究了市环保局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锦江河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相关事宜和人事任免议案。
雷甘霖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要按照本次主任会议的审议意见,及时修改完善对市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的初审意见和对相关工作的调研报告,按要求印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作参考。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的各项安排,精心谋划,密切配合,做好会议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会议如期顺利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和各委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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